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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公安部网上信访大厅”(公安部互联网信访服务平台)项目软件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9-17 14:28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公安部网上信访大厅”(公安部互联网信访服务平台)项目软件部分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采购单位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1年04月19日 11:2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19日至2021年04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招标文件暂停现场发售,改为以汇款形式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和标书款发票的获取事宜详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692.683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炳勋、马娟娟、聂娅琼、薛建伟、陈俊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23(购买标书)、62688241(项目咨询)、62688251
采购单位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公安部廉政监督举报电话:12389
代理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炳勋、马娟娟、薛建伟、聂娅琼、陈俊010-62688241、62688251、406285868@qq.com
附件:
附件12041STC42199_招标公告2021.4.19lbx_公安部网上信访大厅项目.docx

项目概况

“公安部网上信访大厅”(公安部互联网信访服务平台)项目软件部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招标文件暂停现场发售,改为以汇款形式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和标书款发票的获取事宜详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41STC42199

项目名称:“公安部网上信访大厅”(公安部互联网信访服务平台)项目软件部分

预算金额:692.68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2.68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交货地点
/实施地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公安部网上信访大厅”(公安部互联网信访服务平台)项目软件部分

不适用

采购人指定地点。

依托云服务和公安信息网,按照等保2.0要求,完成基础软硬件的安装部署,完善配套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和运维管理体系,构建安全稳定的基础环境。通过“互联网+公安信访的新模式”,开发建设互联网PC系统、移动、微信等多种信访渠道,最终通过系统稳定运行和第三方软件测评及安全测评服务,实现公安信访的多渠道拓展。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6月底前完成系统的部署,2022年12月前完成最终验收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2本项目预留份额的措施和相关要求:

若申请人为大型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获得采购合同,则将不低于该包合同总金额30%的部分合同内容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不低于60%将分包给小微企业)”,并且,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提供拟给予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及其生产、承建、提供的(拟用于)本项目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资料(该资料须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且能够说明该中小企业承担份额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③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申请人)”的其他条件;④对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⑤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申请人)”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9日  至 2021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招标文件暂停现场发售,改为以汇款形式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和标书款发票的获取事宜详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方式:购买时请同时提供:①购买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②为便于及时通知有关项目信息并开具发票,请提供《申请人联系信息表》及《申请人开票信息表》签字件,以上表格请申请人自行前往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帮助中心”栏目下载,下载地址为: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zgzb/bzzx/moreinfo.html);③标书款可以汇款方式交纳。若以汇款方式交纳的,须提供标书款及邮资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项目编号/包号”。说明:须将以上①~③项材料以及②项word格式电子版一并发送至“获取招标文件指定邮箱”。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购买人能及时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邮件发送后,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指定邮箱”为:516499184@qq.com 。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2.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支持脱贫攻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4.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        号:9576 0328 0000 007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层东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4号        

联系方式:公安部廉政监督举报电话:12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李炳勋、马娟娟、薛建伟、聂娅琼、陈俊010-62688241、62688251、406285868@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炳勋、马娟娟、聂娅琼、薛建伟、陈俊

电 话:  010-62688223(购买标书)、62688241(项目咨询)、6268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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