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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视频会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9-17 14:27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视频会议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采购单位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
行政区域宁波市公告时间2021年04月16日 20:5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16日至2021年04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预算金额¥75.5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 平、吴龙斌、徐 斌、王晓琴、李玉娇
项目联系电话0574-87208638、87208639
采购单位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韦杰 186 7772 8581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 平、吴龙斌、徐 斌、王晓琴、李玉娇 0574-87208638、87208639

项目概况

视频会议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ZX-20210118

项目名称:视频会议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5.5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5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内容

技术规格及要求

数量

交货期

预算/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1

视频会议设备

视频会议终端、高清会议摄像机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1批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通过验收

75.53

/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招标代理服务费、售后服务及其他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根据相关文件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三)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和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供应商暂停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军队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6日  至 2021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证明材料;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采用邮寄方式的,请留足邮寄时间以确保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寄到指定地点。如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提交(含邮寄延误送达),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收件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收件人:邓平;联系电话:0574-87208638;电子邮箱:57513052@qq.com。(投标人邮寄后请提供邮寄信息给代理机构,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如投标人不提供邮寄信息,则代理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递交或采用邮寄等其他方式。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拟派人员的甬行码为绿码方可进入开标室,且须全程带好口罩,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请留足邮寄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寄到指定地点;如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后提交(含邮寄延误送达),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收件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收件人:王晓琴;联系电话:0574-87208638;电子邮箱:3314988241@qq.com。(投标人邮寄后请提供邮寄信息给代理机构,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如投标人不提供邮寄信息,则代理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     

地址:/        

联系方式:韦杰 186 7772 8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联系方式:邓 平、吴龙斌、徐 斌、王晓琴、李玉娇 0574-87208638、87208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 平、吴龙斌、徐 斌、王晓琴、李玉娇

电 话:  0574-87208638、87208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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