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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经济信息化产业园、人才公寓

  • 发布日期:2016-06-29 09:29
详细说明
总部经济信息化产业园、人才公寓-信息化产业园1#、2#配套用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 淮安园兴投资有限公司的 总部经济信息化产业园、人才公寓-信息化产业园1#、2#配套用房工程 已经 淮发改投资【2015】268号 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是 政府投资 ,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承包人。

2 、 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 淮阴区飞耀路西侧、佟洼路南侧、新桥路东侧、新渡路北侧。
3.2 工程规模: 建筑群体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

3.3 结构类型 : 剪力墙结构/17层、框架结构/3层。

3.4 招标内容: 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5 工期要求 : 540日历天。

3.6 工程质量: 合格(达到市优质结构标准要求)。

3.7 合同形式: 可调价合同 ;

调价方式:
工程量调整:结算时,发包人将以承包人按施工图纸、投标答疑文件、工程变更及签证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和签证的工程价款调整方法:若调整项目内容与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一致或相似,则采用发包人清单子项价格;若调整项目内容与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不同,则单价要参照有关定额、标准和市场价格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单价。

材料价格调整:材料价格以淮安造价信息载明的政府指导价为基准,当工程施工期间非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主要材料价格的调整按江苏省、淮安市有关材料价格调整的文件执行,其调整的范围为:在进行最终工程结算时的主要材料价格(仅指钢材、水泥、商品砼、黄砂、多孔砖、混凝土砌块、碎石、石灰等地材、防水、保温材料、建筑装饰主要材料、电线、配套水电暖等安装主材),其调整的方法为:按合同工期内各期《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上载明的政府指导价的加权平均值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时执行的当期《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上载明的材料政府指导价的差价进行调整,其余概不调整。没有政府指导价的材料则按信息价执行,指导价和信息价都没有或价格不足的则淮安市场价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审计单位共同询价后执行。

人工费调整:当工程施工期间人工费遇政策性调整按政策调整规定执行。

机械费调整:当工程施工期间机械费遇政策性调整按政策调整规定执行。

以费率计取的子目,按中间值计取。 在最终工程结算时,以最终审计价下浮3%作为结算价。

6 、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

7 、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次招标 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方式,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若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80万元。

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

9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发包方按月进行工程计量,按经监理、发包方代表计量确定的工程支付证书应付工程进度款的70%向承包方支付进度款。每月23日为计量截止日,承包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计量送至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工程师在7天内审核完成送到发包方,发包方在7天内审核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度款付至确认工作量的90%。

尾款支付: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且经审计局审定后1个月内,发包方支付至审定工程造价的95%;审计局的工程造价审定工作需在自承包方提供完整项目交工验收合格的资料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剩余5%为质保金,保修期一年,期满后,发包方在5个工作日内付清【5%】的尾款,质保金在履约期内无息。

10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0.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 ;

10.2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 质的企业;

10.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10.4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 ;

10.5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0.6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7 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10.8 为利于推进工程建设,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指定帐户打入人民币3000万元作为工程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合同前到帐,到帐后签订施工合同。如中标人不能按期到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项目建设过程中,再帮助招标人融资人民币1.5亿元,融资资金用于项目的建设。
10.9 申请人需承诺为招标人引进一家独立核算的外资公司或对原有的外资公司进行增资,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15个工作日内外资累计到帐800万美元,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外资公司必须在淮阴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且须在淮阴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纳税。

10.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营业执照有效,链接诚信库,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2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链接诚信库,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链接诚信库,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4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5

1. 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 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 申请人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近一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的处罚和处分;
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原合同备案部门批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5. 为利于推进工程建设,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指定帐户打入人民币3000万元作为工程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合同前到帐,到帐后签订施工合同。如中标人不能按期到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项目建设过程中,再帮助招标人融资人民币1.5亿元,融资资金用于项目的建设。
6. 申请人为招标人引进一家独立核算的外资公司或对原有的外资公司进行增资,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15个工作日内外资累计到帐800万美元,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外资公司必须在淮阴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且须在淮阴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纳税。

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应按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承诺书”的格式提供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如须提供其它证明材料的,须将其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提供诚信库连接。
6

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人及其拟投标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

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重要说明:

①本项目资格预审不接受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申请人提供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须上传至 资格审查申请 电子文件中,未按评审标准提供材料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要求链接诚信库的评审因素, 资格审查申请 电子文件中不能仅提供其诚信库链接,必须同时将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到 资格审查申请 电子文件中,并确保上传扫描件与诚信库一致;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③资格审查申请 电子文件中的所有原件彩色扫描件须清晰、无误;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承诺书只需将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申请电子文件中即可,无需提供原件。

④ 诚信库中备案的资料均须清晰、无误;否则,视为未提供诚信库链接。

⑤申请人提供虚假、伪造或变造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8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⑥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资格审查申请电子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⑦ 本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与资格预审文件不一致的,以资格预审文件的相应内容为准。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将对其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2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投标人所得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第一名至第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则以低价优先推荐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评标价也相同时,则由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本工程按120分法对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综合打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100
1. 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2. 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低的(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得100分;其他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最低价1%的,扣1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注册
外资公司
(加分项目)
20
1 、投标人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已经在淮阴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成功注册资本7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资公司,至少有100万美元的到帐记录,加10分。
2 、投标人协助招标人引进一家独立核算的外资公司或对原有的外资公司进行增资。
开标前,外资累计到帐700万美元及以上,加10分。
注:投标单位必须将外资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银行外币到账通知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加分。
13. 注意事项

13.1 资格预审文件发放起止时间与资格预审公告公开发布时间相同,请申请人于公告发布期间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人民币100元在资格预审前现场缴纳,售后不退)。网址:http://www.haztb.gov.cn:9 0 00/haztbhy

13.2 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电话:1377038654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13.3 资格预审文件从网上下载,资格审查申请电子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13.4 请申请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13.5 申请人应在资格审查申请电子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交到工作人员处。

13.6 开标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申请人上传的资格审查申请电子文件,或者资格审查申请电子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申请人放弃投标处理。

13.7 因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导致其无法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资格审查申请电子文件进行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资格审查申请电子文件作出判断性评审,申请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13.8 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13.9 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13.10 本资格预审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鉴于目前情况,要求申请人采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资格审查申请电子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软件使用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新点公司淮安客服:陈超(电话13770370470) 李仕龙(电话18360702913)

投标工具下载:点击“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会员专区/”,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会员系统”界面的 “用户登录”下方点击“新点投标工具”即可。

申请人可复制以下链接快速下载: 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HuiYuanInfoMis_HuaiAn/Pages/SSO/login.aspx

为防止开评标系统故障导致开评标无法进行,建议申请人提供投标备份光盘,备份光盘由申请人自备。申请人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刻入备份光盘,备份投标电子光盘内容应与网上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否则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4 、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及时间

14.1 本工程招标信息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www.jszb.com.cn) 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aztb.gov.cn/ )上发布。

14.2 本公告发布时间及报名时间: 2016 年6月29日8:30时至2016年7月5日17:30。

15 、 资格审查申请电子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资格预审时间: 2016年7月12日14:30 (逾期不予接受)。

资格预审开标地点:淮安市淮阴区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一室(201室)(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

16 、联系方式:

① 招标人地址: 淮阴区高新区淮河路188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17-80865539
②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16号
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0517-84801866
③ 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06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17-80859028
④ 围标、串标举报电话:0517-8085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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