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指挥中心大楼业务用房租赁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 ||
行政区域 | 沧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08日 17: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2月09日至2021年02月20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3月0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预算金额 | ¥1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永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7-3578558 | ||
采购单位 | 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沧州市新华区清池北大道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7-552380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华凯实业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7-3578558 |
项目概况
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指挥中心大楼业务用房租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ZX2021-HBJ-0011
项目名称: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指挥中心大楼业务用房租赁
预算金额:1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
采购需求: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指挥中心大楼业务用房租赁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或自然人;(2)具有土地证和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相关证明材料);(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9日至2021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4009980000。未按要求在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其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受理质疑电话:0317-3578558。3、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地 址:沧州市新华区清池北大道5号
联系方式:0317-55238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华凯实业大厦
联系方式:0317-3578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永丽
电 话:0317-357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