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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信息系统、智能合议系统、智能庭审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9-15 16:30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信息系统、智能合议系统、智能庭审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1年02月08日 15:2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2月09日至2021年02月2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盈嘉大厦1单元908号)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四室
预算金额¥79.06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晓梅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05500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7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曲景丰 0431-88559367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盈嘉大厦1单元90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晓梅 0431-81805500

项目概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信息系统、智能合议系统、智能庭审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盈嘉大厦1单元90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J202124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信息系统、智能合议系统、智能庭审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9.0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互联网法庭信息系统、智能合议系统、智能庭审系统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5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渠道,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3.10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3.12未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9日  至 2021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盈嘉大厦1单元908号)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须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备齐,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报名购买,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备齐,复印件加盖公章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出不退。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755号        

联系方式:曲景丰 0431-88559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盈嘉大厦1单元908号            

联系方式:徐晓梅 0431-81805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晓梅

电 话:  0431-818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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