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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公共服务大数据治理与应用平台项目软件开发与集成中标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1-15 11:55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共服务大数据治理与应用平台项目软件开发与集成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南宁市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南宁市公告时间2021年01月14日 16:30
评审专家名单简隆升(组长)、韦林、李玥、潘莉、樊茗、谭志威、梁庆烁(采购人评委)
总中标金额¥1616.7982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剑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07659 
采购单位南宁市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一里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庆烁0771-5829116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剑0771-2807659 
附件:
附件1附件.docx

一、项目编号:NNZC2020-G3-990481-JGJD(招标文件编号:NNZC2020-G3-990481-JGJD )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共服务大数据治理与应用平台项目软件开发与集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杭州数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16号4幢326室

中标(成交)金额:1616.798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杭州数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     南宁市公共服务大数据治理与应用平台项目软件开发与集成     南宁市公共服务大数据治理与应用平台项目软件开发与集成1项     详见公告正文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对原有大屏拆除、大屏系统及大屏系统相关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平台和应用支撑平台相关产品货物全部交货,完成安装调试及总体集成联调工作;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系统需求细化、软件开发、数据接入、联调测试与部署,能够进行试运行,试运行6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竣工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简隆升(组长)、韦林、李玥、潘莉、樊茗、谭志威、梁庆烁(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以转账形式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491995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NNZC2020-G3-990481-JGJD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共服务大数据治理与应用平台项目软件开发与集成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杭州数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16号4幢326室

中标金额:壹仟陆佰壹拾陆万柒仟玖佰捌拾贰元整(¥1616798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宁市公共服务大数据治理与应用平台项目软件开发与集成

服务范围:南宁市公共服务大数据治理与应用平台项目软件开发与集成1项

服务要求:(1)本项目应用软件开发与实施工作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提供详细的系统整体设计、软件开发、系统实施方案,要求设计方案达到采购人的总体建设目标,项目实施方案必须条理清晰,方案明确,软件开发思路清晰,架构先进,开发进度计划合理,实施推广方案到位和验收措施合理、完备。(2)中标供应商在软件开发与实施前应提供系统开发与实施过程的工作内容和方法、工作日程表等进度计划方案,并在征得采购人的认可和同意后,双方就进度等详细内容进行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中标供应商应立即开始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方案执行。进度计划方案至少应包括到项目组人员、软件开发进度安排、软件开发具体内容、系统测试、系统联调、系统试运行、验收、应用系统测试与上线、技术培训等内容。自系统开发与实施工作一开始,采购人有权指定本单位技术人员参与中标供应商的软开发、实施、测试、诊断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3)应用软件系统开发必须满足采购方对应用系统的集成要求(请中标供应商与采购方联系安排软件开发方案研讨,中标供应商的软件开发方案必须得到采购方的符合性确认)。(4)应用软件系统开发必须达到采购方最终主要用户关于功能性要求和易用性评价标准。各功能模块的易操作性需达到采购方的要求,如达不到要求,软件厂商需无条件进行整改完善,直至符合采购方所有要求为止。(5)团队要求。中标供应商须建立专业项目团队。团队必须配置相应的项目管理、系统架构、开发测试、系统集成、信息安全、运行维护、技术培训、宣传运营等各类人员。在项目组织中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工程顺利实施。项目开发至竣工验收期间中标供应商应安排团队人员驻场采购单位。同时,软件开发与项目实施过程所需一切工具(含开发工具)、仪表等设备或工具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序号

项目团队

基本要求

人数

1

项目总协调人

项目总协调人必须是中标供应商管理层领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项目建设过程中一旦出现重大问题,项目总协调人应能及时赶到现场。

1

2

项目经理

现场总负责,中标供应商中层管理/技术主管人员,能协调中标供应商内部资源以支撑本项目全过程,具备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及管理经验,具备高级证书

1

3

技术负责人

具备项目管理经验及相关技术能力,具备相关证书

1

4

系统架构负责人

具备项目管理经验及系统架构能力,具备相关证书

1

5

数据治理负责人

具备项目管理经验及数据治理能力,具备相关证书

1

6

信息安全负责人

具备项目管理经验及信息安全能力,具备相关证书

1

7

系统集成负责人

具备项目管理经验及信息集成能力,具备相关证书

1

8

建设团队

总体不少于34人,其中项目管理团队(含以上第2-7项负责人)不少于6人,技术实施不少于6人,软件开发不少于5人,数据开发与治理不少于15人,测试不少于2人。

不少于34

证明材料要求

本表中第2-7项核心管理人员,第8项数据开发与治理人员,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确认其属于中标供应商自有员工。

本表中第2-7项,8项中的数据开发与治理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例如:高级工程师证书、PMP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CISP证书、ITIL Foundation证书、软件设计师、大数据等证书。

中标供应商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所派驻的团队人员特别是项目核心管理人员、数据开发与治理组人员的身份及数量必须与投标时一致,采购人将现场核实。核心管理人员、数据开发与治理组人员要专职于本项目且现场驻场。项目团队人员要相对稳定,未经采购方同意或无正当理由,中标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核心管理人员。项目人员不能满足项目要求时,采购方有权提出人员更换要求。中标供应商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人员时,需提前2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申请。中标供应商须选派等同于或高于被替换人员资历的能够胜任本项目工作任务的人员。项目人员变更超过总人数的20%或核心管理人员、数据开发与治理组人员的身份及数量与投标时不一致,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执行。项目经理和主要核心管理人员必须提供7×24小时联系方式,并保证联系渠道畅通。(6)试运行开始后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和具体需要,提供本次项目系统开发平台的二次应用开发文档,并且负责提供书面的合理可行的系统运行调优方案和建议。(7)项目实施期内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要求中标供应商对相应的软件功能进行调整与改动。同时,中标供应商负责开发各业务系统的数据接口和服务接口,实现数据交换对接与共享、服务功能。(8)政府或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如有要求时,中标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要求,免费将本项目系统平台接入到自治区、市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相关系统平台。(9)项目实施前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详细的软件调研报告、开发进度计划、应用推广、软件培训等方案。(10)应用软件可扩展性要求:应用软件的源程序要求具有良好的编程风格,系统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和二次开发能力。(11)中标供应商为履行本合同所形成的资料、数据、软件开发等成果及其他任何附加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中所取得的中间数据、资料等)的完整应用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属采购人所有,中标供应商负有保密义务。(12)应用软件系统交付前需经采购人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检测标准以本项目提交的系统功能需求全部满足各项技术参数,确保采购人的各项业务能正常开展为准。(13)系统开发工作完成后可申请提出功能测试,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系统开发与实施的具体测试计划、内容和方法,并经与采购人讨论并通过后,方可进行测试。系统测试中如发现软件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最终签订的合同时,将被视为性能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对原有大屏拆除、大屏系统及大屏系统相关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平台和应用支撑平台相关产品货物全部交货,完成安装调试及总体集成联调工作;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系统需求细化、软件开发、数据接入、联调测试与部署,能够进行试运行,试运行6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竣工验收

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简隆升(组长)、韦林、李玥、潘莉、樊茗、谭志威、梁庆烁(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人民币):捌万肆仟玖佰壹拾玖元玖角伍分(¥84919.95元);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以转账形式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未中标人名称

综合得分

排名

广州中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4.66

2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98

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一里1号 

联系人:梁庆烁

联系方式:0771-582911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 周剑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0771-2807659(传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剑

电话:0771-2807659

十、查询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招标网

十一、附件

1.南宁市公共服务大数据治理与应用平台项目软件开发与集成项目招标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无)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一里1号         

联系方式:梁庆烁0771-5829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方式:周剑0771-2807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剑

电 话:  0771-2807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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