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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公安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三期)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2-20 23:02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公安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三期)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0年12月18日 23: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招标文件暂停现场发售,改为以汇款形式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和标书款发票的获取事宜详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提交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层东门。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1043.5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霁云、马娟娟、陈俊、聂娅琼、薛建伟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23、62686389、62688251
采购单位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67235566-408
代理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曾霁云、马娟娟、陈俊、聂娅琼、薛建伟,购买文件、发票咨询:010-62688223、516499184@qq.com,项目问询:010-62686389、529894854@qq.com
附件:
附件12041STC42388_招标公告2020.12.18zjy-公安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三期).docx

项目概况

公安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三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招标文件暂停现场发售,改为以汇款形式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和标书款发票的获取事宜详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41STC42388

项目名称:公安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三期)

预算金额:1043.5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43.5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控制金额(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实施地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公安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三期)

不适用

1043.58

北京

统一规划多源接入、智能处理、精细治理、分类组织的数据资源融合,构建以标准为指导的、面向智能共享应用的数据接入、处理和组织。

升级数据共享服务,构建安全、可靠、高效的数据交换共享服务通道,构建统一的数据交换框架,规范交换的流程和方法,形成公安部与外单位统一数据交换和统一管理机制。

构建完整的权限管理,提供统一化、标准化的安全服务能力支撑,实现基于公安大数据安全要求的细粒度精细化权限管控;构建统一的消息中心,实现消息管理与分发、消息的实施推送;构建模型分析,实现对共享平台的潜在异常访问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数据使用合理性的分析研判模型建立。

升级云平台基础设施,支撑新增单位(自然资源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青团中央、工业和信息化部)及迁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的共享服务及相关应用。

构建全面统一规划科学、适用、完备的共享技术规范,实现平台接口、数据资源、安全管理等标准统一,全面支撑共享平台智能共享应用工作。

全面建设由云计算平台、数据资源、算法模型和服务应用等部分有机组成、自主控制的共享平台,形成统一调度、精准服务、安全可控的智能化信息共享服务体系,实现对外部单位共享服务需求的有效支撑。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③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申请人)”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8日  至 2020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招标文件暂停现场发售,改为以汇款形式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和标书款发票的获取事宜详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方式:购买时请同时提供: ①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由单位负责人出具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前来购买时可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②购买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为便于及时通知有关项目信息并开具发票,请提供《申请人联系信息表》及《申请人开票信息表》签字件,以上表格请申请人自行前往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帮助中心”栏目下载,下载地址为: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zgzb/bzzx/moreinfo.html); ④标书款以汇款方式交纳,须提供标书款及邮资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项目编号/包号”。 说明:须将以上①~④项材料以及②项word格式电子版一并发送至“获取招标文件指定邮箱”。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购买人能及时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邮件发送后,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申请人为自然人时无需提供以上第①项材料。 “获取招标文件指定邮箱”为:516499184@qq.com 。 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提交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层东门。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2.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支持脱贫攻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4.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        号:9576 0328 0000 007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4号        

联系方式:67235566-4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曾霁云、马娟娟、陈俊、聂娅琼、薛建伟,购买文件、发票咨询:010-62688223、516499184@qq.com,项目问询:010-62686389、529894854@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霁云、马娟娟、陈俊、聂娅琼、薛建伟

电 话:  010-62688223、62686389、6268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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