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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大兴安岭林区消防安全评估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1-04 08:52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兴安岭林区消防安全评估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0年11月02日 17: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03日至2020年11月0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1105室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3日 14: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1105室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赛音朝克图
项目联系电话0471-5617854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力德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晓光15352838234
代理机构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11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赛音朝克图0471-5617854

项目概况

大兴安岭林区消防安全评估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11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7-2060SCCNM264

项目名称:大兴安岭林区消防安全评估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预算金额(万元)

1

大兴安岭林业城镇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

1项

大兴安岭林业城镇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

3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记录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3日  至 2020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1105室

方式:招标文件不支持网络下载,潜在供应商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后联系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11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响应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须提供如下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并将原件递交至代理公司进行核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盖章复印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有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4)投标人近1年任意3个月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证明材料以及近1年任意连续3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或季度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或上一季度的有效凭据);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供应商联系单(包括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信息)。

注: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力德街9号        

联系方式:李晓光15352838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1105室            

联系方式:赛音朝克图0471-56178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赛音朝克图

电 话:  0471-5617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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